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将在以下两个路段新增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车道行使、机动车违法超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拍摄取证,自2021年1月16日起对抓拍车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处罚。

新增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地点

1.国道209线3480公里+200米

2.国道209线3489公里+700米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畅通秩序,注意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 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2021年1月11日

来源:覃塘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