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浙江杭州。市民闫先生反映,称前段时间自己和朋友在饭店聚餐,直到凌晨时分才结束,一起来到全家便利店买烟。问了一句有没有“利群”,女工作人员的态度不是很友好,“你没长眼睛,自己不会看吗?”闫先生觉得很生气,想拿手机拍视频留下证据,谁知女工作人员直接抄起旁边的拖把,照着闫先生头部打了过来,导致他脸上破了一个很长的口子。
通过现场画面可以看到,即使隔着一层纱布,闫先生脸上的伤痕仍然清晰可见。闫先生说,他是做销售工作的,形象对他来说很重要,出了这样的事会对今后的业务造成很大影响。当时医院诊断结果为“面部挫裂伤(术后),面部擦伤”,通俗地讲就是毁容。在医院缝了20多针才处理好伤口,已经花了的2万元医药费,对于后面的恢复治疗来说可谓九牛一毛,总共费用大概在30万左右。
闫先生表示,当时自己与朋友喝的并不多,也没有与年轻店员发生其他冲突,唯一的原因就是对方态度不好,自己想要投诉遭到殴打,他认为超市方面要对此事负全责。对此当事门店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是刚来的,之前那位员工已经辞职,彼此之间并没有接触过,不清楚当时所发生的事情。
事后全家公关部书面回应,称当时两名男顾客到厚仁路门店买烟,当班女性工作人员告知缺货,顾客疑似酒醉并存在不良言语,双方发生口角。因在深夜,面对两位醉酒成年男性威胁,店员感到紧张害怕,为保护自己用拖把驱赶顾客,期间拖把不慎脱落,误把其中一位男顾客眼角划伤。闫先生说,之前自己曾与超市方协商过,对方同意和解但最多只能赔付5万元。双方在金额上存在巨大差异,没有谈拢。
据了解,目前该女子因故意伤害罪被行政拘留8天,并处罚款300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闫先生表示,后续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这件事上,双方各执一词,但最有效的证据就是监控录像,只可惜店方拒绝提供。如果闫先生真的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会胜诉。就怕双方都有责任,到时候肯定还是和稀泥。那么就目前情况而言,你站在哪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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