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幼儿园教师李珍原本有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刚满一岁的女儿乖巧可爱,丈夫年轻英俊,和她恩恩爱爱,感情很好。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原本顺遂如意的生活却突遭变故。结婚刚两年,丈夫就因为车祸去世了。
面对如此横祸,李珍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一直无法从伤痛中走出来,常常思念心爱的丈夫。
可惨剧刚过去3个月,公公婆婆就三番五次地催促着她改嫁,还不让她带走女儿,说要把她过继给别人养。
李珍还没有从失去丈夫的伤痛里走出来,怎么可能这么早就去嫁人呢?况且还要不让她带走女儿,这种骨肉分离的痛苦更让她无法忍受,断然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于是,公婆天天逼迫她,并且让亲戚朋友帮着给李珍介绍相亲对象。李珍被逼无奈,只好搬到了单位宿舍里居住。
李珍和父母一起到婆家看孩子时,公婆和大姑姐疯狂地驱赶他们离开,不让进门。他们为什么在李珍老公刚去世不久,就对儿媳翻脸不认人了呢?
两个老人说儿媳还很年轻,以后肯定会改嫁,怕自己的孙女到了新家会受到虐待。毕竟人心隔肚皮,一切都有可能,他们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奇怪的是李珍的大姑姐做法太过激烈了一些,你一个出嫁了的姑娘有什么资格对弟媳破口大骂,还不让她进门?无非是想霸占弟弟的死亡赔偿金。
原来,李珍的丈夫在车祸中去世后,得到了90万块钱的赔偿金。孩子还小,谁能得到孩子,谁就能得到大部分的赔偿金。
公婆不让李珍带着孩子改嫁,不是怕孩子跟着受苦,而是怕她带走大部分的赔偿金。
他们想利用孙女多分得一些钱,以后让女儿给自己养老送终。所以,大姑姐才这样积极地帮助父母赶走弟媳,留下孩子,好多得一份钱。
李珍公公说的一句话让人们很是惊异,赔偿金已经只剩下75万了,在短短的3个月的时间里,就花掉了15万块钱。怎么回事?钱到哪里去了?
如果孩子和钱都跟着爷爷奶奶在一起,恐怕等不到她长大成人,这笔巨款就会被花的一点不剩了。
有人说李珍太自私了,把女儿带走后,孩子就会和爷爷奶奶断绝了往来关系,让本来就失去了儿子的老人更加痛苦。把孩子留下来,也是给这对老两口留一个念想。
可这个孩子也是丈夫留给李珍的念想呀,难道一个女人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是给公婆做念想的吗?
公婆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去损害孙女的利益,她和自己的妈妈在一起生活会更好一些。缺少父母疼爱的孩子,长大后会产生很大的心理缺陷,永远也弥补不了。
爷爷奶奶再好,也无法代替父母,不能让这么幼小的孩子刚失去了父爱,又失去了母爱。他们不能如此自私地不顾的孙女的感受。
公婆强行留住孙女是不对的,只有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除非李珍自动放弃抚养权,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把孩子从她手里夺走。
妈妈亲手抚养孩子长大是天经地义的事,谁也无权干涉。不知道她的公婆这样明目张胆的赶走儿媳,强留孙女凭的是什么?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李珍和孩子骨肉分离的痛苦他们可以熟视无睹,但这个孩子也是他们的骨肉血亲,让她在这么小的年纪就失去母爱,于心何忍呀!
他们如此处心积虑地扣住孙女,不让儿媳带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为什么。赶走儿媳,他们就是想独吞属于孙女的那一份赔偿金,并不是为了孙女的利益考虑。
何况,李珍和丈夫的感情非常好,性格又很内向,可能真的会一辈子不再嫁人了。用这些钱抚养女儿长大成人,也是有可能的。
不管她以后嫁不嫁人,都和她的公婆无关,他们没有权利逼迫自己的儿媳改嫁。希望他们不要被这一大堆钱迷住了眼睛,胀昏了头脑。
如果他们真的是为了孙女和儿媳好的话,就会尊重儿媳的选择。愿意改嫁就改嫁,不愿意改嫁就不要逼迫她,而不是像虎狼一样强行赶她走。
遇到如此不讲理的公婆一家人,李珍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不受侵害。坚强起来,眼泪永远吓不走贪心的财狼。
去争取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包括女儿的抚养权和丈夫死亡赔偿金的份额,一样也不能少。
理治君子,法治小人。对于这种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之人,只能让法律来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为了金钱六就亲不认的贪婪之人,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最终得到的只会是人们的唾弃和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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