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张承烨

责编丨陆慧

编者按

为了帮助市民答疑解惑、消费维权,满足公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搭建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上海法治声音”集合后台众多的律师和律所,推出“我要问律师”栏目。在这里, 只要你有问题,“上海法治声音”将推荐专业律师免费解答。问答内容还将同步在“百度新闻上海频道”、“上海手机报”。

联系我们:可在“上海法治声音”微信上留言,可拨打电话021-63225642,或发送邮箱fazhishengyin@126.com有问必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您好。我和别人在打官司,需要单位为我向法院出一份证明。想问,给法院的证明,除了需要单位盖章外,是否一定需要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办人的签名?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建议在加盖单位印章的同时,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您好。想问,孩子的父亲因为虐待孩子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他是否还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故,就您所述情形而言,孩子父亲仍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您好。想问,销售单用途预付卡怎么开发票?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您好。我老公参加了一场单位组织的足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想问,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基于“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您的丈夫不得请求赔偿。

您好。想问,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的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风险应由卖家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

金玮律师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