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我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在对入仓货物检测中发现,一批次外地销往我市的阿根廷冷冻去骨牛碎肉样本核酸检测呈阳性。对此,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应急处置,该批货物全部在监管专仓消毒封存,未流入市场,车辆、环境已进行终末消毒。相关人员已按照要求纳入规范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传谣、不信谣,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贮存单位要严格落实查验“冷链三证”、实行“三专管理”等防控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管理,遵守操作规范,配齐配足防护用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近日,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冷链食品进行摸排检查工作时发现,位于辖区市西办事处的滨州市滨城区众品冷鲜肉批零店,存放有约0.21吨西班牙进口猪前腿。经了解,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货主为食品经营者李某。现场检查时,李某无法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及“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信息。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疾控部门对现场产品及外包装、环境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随后,执法人员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业整顿,并查封该经营场所,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对该批次货物的来源与流向开展进一步追溯调查。
经核酸检测,涉事产品及外包装、环境和从业人员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下一步,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冷链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食品经营者:
相关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查验、留存《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和“山东冷链”电子销售凭证。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在销售专区公示各批次食品溯源码。对于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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