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小区配建学校、幼儿园办学品质,去年12月底,贵阳市政府发布《贵阳市小区配建学校引入教育资源办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管理办法”)。

我真心觉得贵阳这次的政策太给力了!

在我们公众号12月8日发布的《贵阳学区房和他们的“分校”:距离成为百年名校还有99年》中提到,贵阳的新建小区热衷办“名校”。

看上去是一举多得、皆大欢喜:

1、强制要求:政府推售土地,也会在配建中要求房开商配建学校以及其他配套

2、购房者买单:业主都急迫得需要好学校

3、开发商高溢价:房开商营销出“学区房”的概念,好学校代表了高溢价

早年诸多小区配建的学校/分校,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这相当于给房开商的新楼盘打了活广告。

而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几点要求,简要概况如下:

1、学校只有三种:新增校区、办分校、吸收为成员校三种。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说法,可以推测出管理严格程度依次为“校区”>“分校”>“成员校”。

校区:与总校一个主体、一体化管理,不得跨区(市、县)设置。

分校:可以跨区,总校输出一定的资源和管理,分校独立管理,紧密合作型。

成员校:可以跨区,总校输出一定的品牌,指导分校教育教学,多种合作方式。

这样大家也可以直接从学校的命名上来区分与总校的联系和水平,“校区”关系最近,“分校”次之,成员校最末。

2、小区配建/引入学校需要有一定的申请申请。

(这一点是常规做法,无需解释,不通过主管部门申请肯定是不行滴)

3、审核办学申请时,需要考虑小区配建学校的自身条件与引入的优质教育资源是否相匹配,严禁“贴牌”办校。

(关于“贴牌”的具体衡量标准,待定)

4、规避盲目扩张。

原则上,公办学校(幼儿园)输出办学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公办学校(幼儿园)每学年内只能向一个小区配建学校输出教育资源办学。(注意是公办学校)

这点太重要了。

(来看隔壁城市某所公办小学的分校吧,为了集团化运作直接成立了教育集团,“校区”/“加挂”多种说法让人懵圈)

长远来看,盲目扩张稀释了本就紧张的优质教育资源,肯定是弊大于利。

欢迎回去翻阅《贵阳学区房和他们的“分校”:距离成为百年名校还有99年》一文,遍地开花的分校,就算是私立学校,就算是拥有辉煌的高考成绩,但还是不禁想问“你有那么多老师吗?”

不过,这样一来,剩下的优质小学资源将会更加集中,每所优质小学都有自己的“办学指标”。

因为一旦超过3个,再想开办分校/校区就难了。

同样的,房开商想要签约学校的选择面就更窄。

5、房开商不得乱宣传!

注意上面第18条,意思很明显:

未签订移交及合作事项协议前,小区开发单位/销售单位/学校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消息,如果出现【任何组织】以此宣传的,立即终止引入程序

都说现在买房第一需求就是看学校,一旦终止引入学校,不敢想象。

以下为文件原文:

(图片转载自贵阳楼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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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否认,学校就是学校,一所优质学校的建成和发展,绝非一日之功,它更不是城市扩张下的万能螺丝钉。

再用上次文章的结尾来结束今天的文章:

你我一个冲动为一所百年名校的光环买了单,没想到它距离成为百年名校还有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