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根本的还是不要心存侥幸、不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
作者 |罗赟
2020年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让众多符合条件企业切实获益,但同时,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起“歪主意”,比如虚开发票等。新税网获悉,福建省莆田市40多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遭点名。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网站显示,去年12月7日、12月23日以及今年1月7日、1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共公示了44份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和对应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43家企业违法事实均为存在虚构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收违法行为,另外一家企业则因逾期缴纳税款而被点名。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莆田奥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显示,稽查局对莆田奥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检查所属期间存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收违法行为。
经查实,莆田奥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检查所属期间使用虚假的生产经营地址注册空壳公司、走逃(失联)不配合税务部门检查,在无实际生产经营、与受票单位间不存在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虚构业务为西南药业有限公司、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兆科联发医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85份,开具金额61331353.79元,税额183993.98元,价税合计6317129.77元。
我国“十三五”时期,税务执法方式不断优化,税务监管体系逐步健全。2018年以来,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打出了震慑,严明了法治,规范了秩序,促进了遵从。
“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了企业间税负的不均衡,容易形成市场不公平竞争,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优化执法方式、规范税务执法、打击偷骗税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减税降费成果,捍卫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何避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金鑫提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购进货物时,了解交易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评估风险。
二是交易时,使用公对公的银行账户结算。
三是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包括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保证票、货、款一致。
四是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凭证。如果在后续发现问题可以给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依据。
“最根本的还是不要心存侥幸、不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金鑫表示。
-- END --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