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解聘手续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近期,青岛的一家企业,就因为逾期给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员工未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最终被法院判赔生育津贴、住院医疗费等损失两万五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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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办理解聘手续保险中断 离职员工未能享受生育保险

聂某于2012年7月1日到麦凯乐(青岛)百货总店有限公司工作,双方于2018年5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麦凯乐公司为聂某缴纳了2012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2018年7月31日,聂某向青岛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麦凯乐公司不予办理解聘手续。2018年8月9日,麦凯乐公司为聂某办理网上备案解聘手续。

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聂某新就业的公司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2018年8月13日因单位录入错误原因未审批通过,后于2018年8月14日审批通过。2018年8月22日,新公司为聂某续保成功,为其补缴了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的社会保险。

聂某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1日在青岛市立医院住院,于2019年4月18日剖宫生育一女。因为2018年6月至8月的社会保险系中断补缴,连续缴费期间中断超过2个月,不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聂某未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仲裁被驳回,麦凯乐与离职员工对簿公堂

2019年5月,聂某向青岛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麦凯乐公司支付生育津贴、住院治疗费、检查费等。该仲裁委于2019年10月8日作出,裁决驳回聂某的请求。

聂某不服仲裁结果,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麦凯乐公司认为,网上解聘手续虽然是逾期办理,但并没有超过可以补交保险的时限。换句话说,聂某新入职的新公司在2018年8月15日前正常缴纳当月生育保险并补交6月、7月保险,是可以计入连续缴费期限,不会影响被聂某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所以会产生本案的后果,是因为新公司申报入职时录入错误,并且申报保险时本可以在8月15号前申报成功,但拖延了时间才造成的。超时缴纳8月当月的保险是致使被聂某生育保险中断的主要原因。因此麦凯乐公司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聂某则主张,如果麦凯乐公司同意自己离职,应按期给办理离职手续,劳动法规定在15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档案手续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但麦凯乐公司并没有办理,是在自己到劳动监察多次投诉后才进行办理。而且,新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按期将之前保险进行补缴,并后续为自己缴纳了相关社保,没有过错。

法院判决:麦凯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麦凯乐公司应否赔偿聂某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损失。

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解聘手续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聂某与麦凯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5月31日终止,麦凯乐公司在聂某投诉后才于2018年8月9日为其办理网上备案解聘手续,存在过错。

麦凯乐公司逾期办理解聘手续的过错行为与聂某补缴社会保险超过2个月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麦凯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即应赔偿聂某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损失。

聂某的新用人单位于麦凯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的第二天(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即为聂某办理就业登记手续,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发现因录入错误未审批通过后于当日再次申报,2018年8月14日审批通过,2018年8月22日续保成功,虽其在2018年8月10日申报时出现失误,但该失误所耽误的时间以及从申报就业登记到续保成功所花费的时间均未超出法律规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主观过错及侵权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麦凯乐(青岛)百货总店有限公司支付聂某生育津贴、住院医疗费、检查费等损失合计两万五千余元。

青岛麦凯乐拖延办理离职员工解聘手续的原因,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对于青岛麦凯乐来说,这个买来的教训应该引起重视。如果尊重员工的利益有点难的话,那起码要尊重法律,因为对法律的尊重,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