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笔者路过烟台乡下一处快餐店时,正好赶上了饭点,就到店里吃了一顿便饭。

当天店里吃饭的人不少,后厨比较忙碌,饭菜从点单到上桌需要等一段时间。在等候的间隙,笔者在四下看了看。这本是为了打发空闲,但没想到却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店里的给顾客坐的木板凳似曾相识。

这种板凳大概六七十公分的高度,四条腿下宽上窄,腿与腿之间有木条连接,最上面是一个长方形的凳面。

文字描述比较抽象,相信看到木板凳的图片,很多朋友都会觉得眼熟。仔细想一想,这不就是几十年前上学时常坐的那种“木板凳”么。

笔者已过而立、未到四旬,在二十多年前上学时,这种板凳坐了好长时间。即便中间有十几年不再接触,但现在再次偶遇,还是可以很快认出来。

“小学在本村,完小在邻村,中学在乡镇驻地附近。”相信很多年纪相仿的朋友当年上学都是如此经历。

在笔者的记忆中,小学时的课桌和板凳都是由村里提供,不需要自己携带。学生们只是需要记住自己凳子的编号,妥善保管。到了完小之后,学校仍提供课桌,但板凳就需要自备。当时也不统一购买,通常都是学生们从家里带一个。有的人带的板凳高,有的人带的板凳矮,到了摸底考试的时候,大家都搬着各自的板凳在操场上列队答题,高矮方圆的样式,一应俱全。

不管是学校发还是自己带,总归都不需要花钱,因此印象也相对浅了一些。而到了中学之后,一方面是年龄增长,一方面是掏钱购买,对凳子的印象就更深。

烟威的初中是五四制,初一就是六年级。到了六年级的时候,不仅凳子需要自备,课桌也是如此(小学的时候,同桌是真正的同桌,即两个人用一条桌子,桌子都是学校的)。

在开学之前,学校就会提前统计:有哪些学生自带桌凳,有哪些需要统一购买。笔者上初中时,一套单人桌加上木板凳,大概是五六十块钱。这个价格不算高,当然也不便宜。在那个时候的乡村中学,五六十块钱差不多可以吃一个月了。

当时的信息不够发达,只知道我们县订购的板凳是这种样式。如今在不同县市区的快餐店也看到熟悉的板凳,估计那时烟台的中小学都是在同一个地方采购的吧。

孩子时期的快乐都很简单,新桌凳发下来之后就能高兴好几天,笔者当时也是如此。但美中不足的时,我发的那个板凳,四条腿跟凳面的连接口当中,有一处没有固定好,露出了缝隙。为了追求完美,笔者曾多次尝试用铁钉、纸团以及其他东西堵住这个缺口,乐此不疲。

初中属于义务教育,到了高中就要收学费。因此,那时的乡村初中需要自备桌凳,而高中就不用。中考之后,平时放在学校的桌凳就要拉回家去。有些会做生意的小贩,这时候就能抓住商机,以较低的价格收购到一些不用的桌凳。笔者当时也嫌拉桌子麻烦,就卖给了收购的小贩,而凳子则带回了家。

后来,上学的距离变远,回家的次数减少,对那个拿回去的凳子的印象就逐渐模糊了起来。工作之后,时过境迁,更是很难有心思想到凳子。一直到前几天的偶遇之后,才想起这段往事。

为此,笔者还专门问了一下家里,得到的答案是:“那个凳子,还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