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检察网1月13日公示出来的一则起诉书中我们了解到,江苏一名76岁大爷性侵阿尔兹海默症老妇,将受害人引入到自己家中,对老妇实施了性侵行为。
据了解,这起案件中的大爷袁某居住在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某一个村子里,如今已经76岁,因为长期独居他非常寂寞,他打听到附近有一个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老妇王某之后便将目标放在了对方身上。
2019年5月30日晚犯罪嫌疑人袁某找到受害人王某,用甜言蜜语将对方诱骗跟着他走,受害人王某因为患病意识不清,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就跟着犯罪嫌疑人走到他的家里。
受害人王某跟着袁某来到袁某的家里之后袁某在1楼的卧室内将王某按倒在床上,利用王某毫无反抗能力对其实施性侵行为,受害人王某回到家里之后被家属发现不对劲,被家属带到当地医院进行检查,在检查之后发现王某遭到了性侵。
受害人家属立马向当地警方报警求助,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调查,将受害人王某送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她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存在性防卫能力稍弱。
当地警方经过调查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76岁的袁某,于7月30日对犯罪嫌疑人袁某依法刑事拘留,8月14日惠山警方获批准后正式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执行逮捕。
当地警方将这起案件调查清楚之后移交当地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审查结束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提起公诉,目前当地起诉机关已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提起公诉。
当地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袁某违背妇女意志,在明知受害人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情况下强行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依法追究袁某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袁某虽然已经76岁,但他做出令人感到不齿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尽管他年事已高,也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抱着侥幸的心态做出违法的行为,否则必将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对此你们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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