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天桥岭镇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天桥岭镇青沟子村时,在农地边发现一只受伤的疑似鹰的动物。天桥岭镇派出所民警把该动物迅速移送到天桥岭地区林业派出所,经动保站比对,确认这只疑似鹰的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属小型猛禽,体长30-70厘米,翅狭长而尖,主要以小型鸟类、野兔、鼠类等动物为食。
随后,民警把猎隼放到了天桥岭林场的一个仓房内,给它提供了“庇护所”并实施救治,同时放置了饮用水和牛肉片,定期去看望猎隼恢复情况。一开始,猎隼非常提防民警,只要民警接近,它就东躲西藏,又叫又闹。但通过几次接触,猎隼对民警的接触没有紧张感了。
经过民警的细心照顾,猎隼精神状态稳定,身体恢复良好,已具备放生条件。近日,派出所民警会同天桥岭林场工作人员在林区内放飞了该猎隼。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王子阳 编辑:吕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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