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

近日

迁安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人头攒动

136名农民工正在排队领取他们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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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钱的他们一个个笑逐颜开,一再道谢:“感谢迁安法院,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让我们在寒冷的冬日感受到浓浓暖流。”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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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

2018年4月至5月,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岗位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承包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岗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唐山某人力资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一年多之久,涉及工资款项30万余元。

无奈之下,2020年10月,白某金等136名农民工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将唐山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2020年11月,迁安法院判决后,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迁安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本来,迁安法院一审审理工作已经结束。但又到岁末,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早点拿回自己辛辛苦苦劳动赚来的打工钱,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又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

由于唐山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刑事犯罪正在羁押,而且该公司亦无能力给付农民工工资,工作人员便将重心放在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一方面,他们多次与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务部门沟通联系,对其释法明理,使其换位思考、转变思想,从消极应诉转变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做136名农民工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思想工作,缓解对立情绪,说服他们正视企业现状。最终,136名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与该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按判决给付136名农民工工资金额的60%先行给付,该公司撤回上诉。

2020年12月,136名农民工全部领取了工资,涉及款项21万元。

该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使136名农民工领到了自己辛勤劳动的报酬,也使河北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认识到,办企业、干实业,不仅仅是要实现经济效益,还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用工制度和用工程序,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