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反腐倒查20年仍有漏网之鱼。
为响应国家号召,内蒙古煤炭反贪腐倒查20年,破获了不少贪腐案件,令人大快人心。但法网太大,总有漏鱼,据霍林郭勒市金发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女士所述,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树明在申请采矿许可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2003年金发公司为响应国家号召,与西乌旗政府洽谈,向其递交了煤炭采矿申请报告,期间金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完成了所有必备条件及相关工作。然而比起盟行署发文,金发公司先收到的却是西乌旗国土局的通知——盟行署要给通辽日新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扩界,所扩界面积侵占了给金发公司核定的4.09k ㎡。
金发公司知晓后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却得知西乌旗政府并未向盟公署上报“通辽日新公司”的报告,是由上面领导直接下达的。这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金发公司发现此事后一直在与各部门沟通,希望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纠正内蒙古国土厅在颁发采矿许可证中的错误,直到2011年,得知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采矿过程中竟存在私刻公章的事实!金发公司遂向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报案,后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正式立案。
(以上为呼和浩特G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
在霍林郭勒市、呼和浩特市机关办案过程中,嫌疑人(张白山、郭庆举)已承认受西乌珠穆沁旗意隆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树明)指示,为其申请采矿权私刻公章并使用的不法事实。
(以上为嫌疑人张白山询问记录)
(以上为嫌疑人郭庆举询问记录)
在内蒙古自治区有明文规定,申报采矿权需先由基层旗、县政府审批,签发同意且正式发行文后再层层上报审批,但本次案件却是由国土局直接下达文书,金发公司法人崔女士认为这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严重怀疑部分公职人员与意隆公司存在“秘密”利益关系。
在内蒙古涉腐败倒查20年的整个审查活动中,自治区领导(石泰峰)表示,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问题突出,其主要提体现在违规违法获取、倒买倒卖等,此等腐败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公职人员内部问题,已经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崔女士希望上级领导一定要对意隆公司法人及当地部门人员严肃处理,毒瘤必须坚决割除,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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