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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

让国人对房子一直情有独钟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也因此成为很多人一生的追求

而在2021年元旦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

首次提出了房屋“居住权”

这一崭新的法律内容

那么何为居住权

居住权又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呢?

华泾司法所特联合法萌普法团队

推出了住有所居普法手偶剧

通过情景演绎的形式

带大家了解到底什么是居住权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华泾普法手偶剧——《民法典》篇,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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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普法手偶剧——《民法典》篇,住有所居

泾泾的爷爷想把自己的房子

留给照顾自己的保姆

家里因为这个事情吵得不可开交

泾泾无奈之下找华华寻求帮助

华华给泾泾出了个主意

让泾泾爷爷把房子的居住权

送给保姆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民法典中新规定的一项权益,跟产权不同,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对他人设立的,被设立居住权的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直到居住权期限结束,但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需要房屋产权人和居住权人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泾泾听了华华的解释

仍然心存疑惑

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居住权如何解除?”

华华针对泾泾提出的问题

一一做了解答

泾泾听完恍然大悟

赶紧回家给爷爷出主意

法萌提示

居住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居住权一旦设立,将对房屋交易、租赁、抵押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居住权虽好,设定需谨慎。而买房租房时也应先去查询是否有居住权登记,不要买了房却住不进去。

法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