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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商业承兑汇票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流通转让。但是商业承兑汇票最大的风险就是承兑方在兑付日期时无法承兑,持票企业等于丢人夫人又折兵。但你可曾想到你担心企业不兑付,企业又何尝不是呢?不履行兑现义务,企业的损失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大。

一、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有什么后果?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可以行使追索权,如果追索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根据票据法:
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70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二、企业不兑付后果很严重
投资人担心自己的钱不能如期拿到,而对融资企业来说,他们丢掉的可能不光是你一个投资人,而是丢掉了自己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且随着国内信用体系的日渐完备,企业的违约成本将只增不减。
首先,对于开票企业来说,利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其供货的供应商,不仅可以延迟其向供应企业支付货款的时间,有效降低企业内部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还能节约商票承兑前资金使用的费用,同时对于承兑人来说,以商业信誉购买商品,节约营运资金和资金成本;同时,省去了开立银票需缴纳的费用和保证金,节约成本。
其次,由于不同于银行信用,商业承兑汇票依赖的是企业信用,所以,对于开票企业的偿付能力和信用要求较高,适用于国企、上市公司和知名赢利的大型企业,而这些核心企业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且希望简化操作流程并降低财务成本。
对于由上市公司签发并负责兑付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违约成本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
1、法律成本。根据《票据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2、信用成本。央行建立相对应的违罚条例,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定期交流机制,横向比较同行业间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统计数据,并对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企业信息,则在长三角范围内实现共享。
3、流动性成本。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企业信息不仅在银行间信息共享,在企业间也会有所耳闻,这在根本上打击了上市企业商票的价值基础,无形中增加了票据违约的成本,毕竟违约不再是一锤子买卖。在信息共享“黑名单”以后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商票甚至会受到企业供应商的拒收。
4、影响股价和企业运营安全。上市企业之所以选择上市,主要目的在于融资,而股价是建立在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之上。如出现巨额票据违约,将会影响企业流动性和现金流,进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营业利润表现,最终会导致股价波动。
票据违约甚至会导致上市公司最不愿意承受的后果——信用破产、退市,这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不愿意看到的。
从以上四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商票的商业票据是有极高的安全系数的,由此看来,上市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的安全性不仅有外部的监督,也有内部自身发展的保障,得到成功承兑的完成率也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