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是总有人犯错后不知悔改。日前,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榜头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名“老熟人”。该名驾驶员同一时段同一地点时隔一年因醉驾再次被抓,巧了!
1月3日晚20时30分许,榜头交警中队在榜头镇上乾社区商品房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费某华驾驶的闽B***67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被民警拦下。
“小哥看着挺面熟,我在哪里见过你?”民警要求费某出示驾驶证时,费某主动交待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也被处罚过。经核查,费某于2019年10月12日20时30分许,因醉酒无证驾驶03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被民警查处过一次,也是在这个地点!!
“你全身都是酒味,又喝酒啦?”民警随即对其不知悔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费某知道捂不住了,主动承认了其饮酒的事实。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9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1月4日,鉴定所出具的抽血鉴定结论显示:费某华血样中检测出的乙醇含量为217.83 mg/100ml 。
1月5日晚,费某华由榜头交警中队民警送往莆田市拘留所执行刑事拘留十天,并处以罚金56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据费某交待,1月3日当晚,自己在家中喝了3两白酒,自认为天气较冷,时间又晚,交警不会上路查车,便心存侥幸开车前往榜头镇市场购买东西,没想到再次遇到交警。
发生在费某身上的这两起醉驾,看似巧合,但其中也有其必然性,如果驾驶员能严格约束自己,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然就不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民警查处。针对岁末年初节庆活动密集,群众短途旅游、走亲访友、聚会聚餐等出行需求增多,酒醉驾风险上升等情况,榜头交警中队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不间断组织统一行动,重拳整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驾驶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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