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21.1.4星火交通事故案”肇事司机周某某。
经审查,2021年1月4日下午,周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星火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于17时25分途经福鼎市桐城街道星火路2-8号门前十字交叉路口右拐弯时,碰撞并碾压右侧同向由谢某甲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谢某甲、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谢某乙、谢某丙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案:朱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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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9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21.1.4星火交通事故案”肇事司机周某某。
经审查,2021年1月4日下午,周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星火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于17时25分途经福鼎市桐城街道星火路2-8号门前十字交叉路口右拐弯时,碰撞并碾压右侧同向由谢某甲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谢某甲、普通二轮摩托车乘员谢某乙、谢某丙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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