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山石玉”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惩治犯罪,经综合评估,南山警方于2020年10月6日,依法对深圳市山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石玉”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于2020年11月25日、26日,依法对“山石玉”平台犯罪嫌疑人张某宇、范某峰、韦某伟、陈某梅等4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2020年12月29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对.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三、南山警方郑重敦促山石玉”平台及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山石玉”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707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信息及资金用途”)。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依法追缴涉案款项,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构成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侦办力度,加快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希望广大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1年1月14日

附原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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