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难免磕碰
只能去店里维修
这次有位消费者投诉说汽修厂多收费
让我们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案情简介
近日,消费者王某拨打了温岭市消保委维权热线,投诉称其在某汽修厂遭遇多收费的情况,还被扣了车,要求帮助维权。原来,王某于2020年11月,共在该汽修厂进行了两次维修。第一次在汽修厂修车时,只要求该汽修厂检查其车辆有何故障,并未明确要求修理,而厂方自作主张进行了维修。距第一次修车三天后,车子再次发生故障,王某再次前往该汽修厂,本次明确要求修车。在第二次修理后,车辆故障被修复,此时厂方要求其支付第一次修车费6200元,第二次修车费4400元,共计10600元。王某认为第一次的修车费用不应由其承担,故不予支付,而汽修厂方则认为王某未支付维修费不予归还车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陪同前往调查。经查明,该汽修厂商零配件成本价约8000元,加上运输费、人工费,10600元的要价符合市场规范。但由于消费者第一次并未明确要求修理,而厂方自作主张先行修理,因此汽修厂方该行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责任。
经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王某支付汽修零配件成本费8000元,汽修厂方归还王某车辆,王某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汽修厂未经消费者同意便私自修车的做法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但是,双方在修车过程中仅以口头告知,而未签订相关合同以明确双方需求和责任,因此造成了双方对于维修金额不同认定的纠纷。
消费警示
为此,台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汽修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店比三家,谨慎选择。在选择汽修厂家前,建议事先了解该厂家的经营资质、服务口碑、汽修水平等情况,店比三家,综合考量,谨慎选择。而不是“病急乱投医”,为了追求尽快修好而轻信店家口头承诺。
留存证据,以绝后患。近年来,诸如“检查故障变成全车维修”一类的纠纷屡见不鲜,对于进行故障检查还是当即维修的问题要充分明确,对于汽修配件的选择要留存单据,如有必要,做好手机录音,万一产生纠纷,可为后续维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签订协议,明晰责任。当预估的维修金额较大时,建议在维修前签订书面维修协议,就维修过程中涉及部件列出详细清单,最好包含零部件价格、同比市场价格、人工加工费等内容。此外,还应特别注意要附上交易中止时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此一来,若发生消费纠纷,便能清晰明确责任,有效维护权益。
(案例由温岭市消保委提供)
台州市场监管
修车金额起纠纷 书面协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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