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四川省德昌县发生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胜诉后有关部门要求被告搬离却遭到拒绝,并大喊冤枉,这究竟是为什么?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
2008年,莫先生接手原新天地锆石有限公司,以80万元买下了一间锆石加工厂,后又花了几十万用在机器升级和维修,共计150多万,在接手之前莫先生认真看了各类手续,该工厂于2004年取得了德昌县计经局的立方氧化锆项目立项批复。
(立项申请批复)
莫先生接手此工厂后又与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大坪村五荒村地集资户签订了租地协议,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租金租下了五荒地8.68亩地用作建设加工厂,租期2005年1月1日—2035年1月1日。也根据相关规定及流程合法获得了营业执照。
(此为莫先生与集资户签订的租地协议以及公司营业执照)
此后莫先生便开始经营锆石加工厂,一直经营了十多年,这期间从未有人提出莫先生的工厂所占地为非法占地或说他有手续不合规的事情,直到2019年1月10日国土资源局突然以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加工厂为由,要求莫先生接受调查。
(此为国土资源局要求配合调查通知书)
但实际上在此之前的2018年10月莫先生还按协议要求向地主交了租金。而接到通知不久之后原地主(县有关部门领导周崎)却突然提出终止合同,要求莫先生无条件搬走,且并不打算支付半点赔偿金。这种无理要求,莫先生当然无法接受,而周崎在遭拒后竟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恶霸做法,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明明莫先生不久前才交过租金,如今地主却忽然变卦?
(此为租金收款证明)
2020年3月5日莫先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为德昌县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告莫先生所经营工厂侵占该公司位于德昌县德州镇大坪村宗地编号为K—2627上的近10亩的土地。据原告公司所出具的证明显示,该土地在2017年便被德昌县自然资源局挂牌竞卖,由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拍得该土地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67年12月26日为止期间的土地使用权限。
(此为新瑞环保有限公司告莫先生工厂侵权诉讼状)
原来该土地早在2017年便被周崎卖出去了,但莫先生直到2018年10月都还在向周崎交着租金,此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新瑞公司获得该土地的过程是合法的,但有关部门却存在过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房屋、土地权属争议未处理前,就进行挂牌拍卖属违法行为,所以这场所谓的侵权案最终的结果是法院依法应予驳回了新瑞公司的起诉。
(民事裁定书,被告(莫先生)胜诉
)
明明法院是判莫先生有理,驳回了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求,但之后莫先生却一直收到来自各有关部门的通知,责令整改尽快将所经营工厂搬离。
(此为有关部门要求搬离通知)
“地主”周崎身为法律工作人员应比普通民众更加明白法律法规,却知法犯法,一边收取租金,一边又暗自将土地挂牌竞卖,这场纠纷就是因为他的违规操作所导致的,而所以莫先生对将工厂搬离这件事已经表示接受,但周崎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担责,对莫先生的损失作出应有的赔偿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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