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建设部行业标准JGJ142--2012)中第5页3.1.1规定;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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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供水温度不宜过高,保持较低的供水温度和供回水温差,有利于延长塑料加热管的使用寿命;有利于提高室内热舒适感;有利于保持较大的热媒流速,方便排除管内空气;有利于保证地面温度的均匀。另外,也会比较节能环保,温度调节得越高,能源消耗量就越大。根据客户在实际使用中的信息反馈来看,如果地暖温度设定在25℃以上的话,所需要的消耗的能源要比温度在21℃以下所需要消耗的能源多出20%到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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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暖本身就是低温运行,采暖由下而上,热源跟人体直接接触、温度过高让人受不了,强行用室温18度确定供热达标的标准,是不科学,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影响室内温度的有很多因素,如房屋保暖情况、住户其他发热设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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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规定,室外温度决定供热出水、回水温度,标准是根据室外温度决定供热出回水温度标准。

室外温度5~10℃,供水温度35~40℃;

室外温度3~5℃,供水温度45~55℃;

室外温度0~3℃,供水温度52~60℃;

室外温度-1~-5℃,供水温度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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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大部分供热公司,不仅供热水水温达不到标准,并且还不是全天供热水,断断续续的供热,实际供热时间加起来,一天不到8小时,暖气里面的水都成了凉水了,管道里面的水还在循环这样哪里是在制暖啊!根本就是在制冷。检查用户供热是不是达到标准,不应该以室内温度为准,应该在用户暖气里取水、测水温,这样是最公平、最合理的。目前,使用热流量计是最科学标准的方式,在没有装热流量计之前,测水温是代替热流量计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