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历史,各种各样的刑罚可谓是五花八门,只有大家想象不到的,没有古人干不出来的,简而言之一句话,不能让犯人死得太过痛快。

历史上有句老话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身体上饱受折磨,明明活着却不停地受刑,想死都死不了,这才是最大的痛苦。

但是要是说哪一个朝代的刑罚最严酷,毫无疑问首当其冲的便是明朝,朱元璋登基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可是干了不少的大事,其中一件便是发明各种酷刑。

明朝时期的酷刑数都数不清,剥皮拆骨那都是常规操作,朱元璋还设立了拱卫司,也就是后来的锦衣卫,在明朝时期,官员们听到锦衣卫三个字,都能吓出一身的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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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的权利非常大,他们的职能有很多,并且他们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首领也都是皇帝的亲信担任。

值得一提的是,锦衣卫有权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权力,那就是可以进行不公开的审讯,由此可见锦衣卫有多么厉害。

正是因为他们权力如此之大,还能进行不公开的审讯,所以在当时的历史中,锦衣卫发明的酷刑不计其数,目的自然是为了震慑百官,官员进一趟锦衣卫和去鬼门关没什么区别。

当然了,明朝有如此多的酷刑,和皇帝的关系也非常大,毕竟这一切皇帝都看在眼里,也是默许的,有趣的是,清朝倒是继承了不少明朝时期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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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明史的记载来看,酷刑数不胜数,其中有一条酷刑名为弹琵琶,琵琶大家都知道,是一种乐器,那么它是怎么成为酷刑的呢?

明史》卷七十三《刑罚志》记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当时锦衣卫和东西厂所抓的重要人物,都要进诏狱拷问,诏狱用刑极酷,已经到了非人类所能想象的程度,在那里仅是拷问的刑具都有十八种。

弹琵琶能被称之为最,必然有过人之处,用刑时要先将犯人按在地上,将其完全控制,然后脱去犯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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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卒将犯人的肋骨完全暴露,之后拿一把尖刀不停地在犯人的肋骨上用力弹拨,因此得名弹琵琶。

在这样的弹拨之下,用不了多久肋骨上的肉就会被刮烂,紧接着就要在肋骨上继续弹了。

这个时候犯人更加的痛苦,据记载每用此刑,犯人哀声震壁,哪怕是铁骨铮铮的硬汉也挺不过去,坚持不了一会便有问必答,屈打成招也很正常。

受此刑者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既痒又疼,男人听到这个刑罚都是直哆嗦,女人就更惨了,因为女人骨头要比男人更脆弱,她们受这种刑罚的时候更加痛苦,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弹琵琶这种刑罚,绝对是要比车裂和凌迟之类的刑罚更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