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根岁底,私下猎捕野生动物交易有所抬头。近日,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梁岔分局在对辖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有人疑似出售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当场对正在交易的动物进行查扣。后经初步认定,所查扣的2只疑似野生动物为大雁,其中一只大雁翅膀有明显伤痕,带有新鲜的血迹,判断应为私捕。大雁又称野鹅,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事人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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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伤的大雁,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市野生动物救护机构对其进行救治,等伤好后将会同主管部门前往洪泽湖进行野外放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梁岔分局局长张旭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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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梁岔分局查处违法贩卖野生动物行动,不仅有效的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整治了市场乱象,也有利于人们认识和了解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推动《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宣传,同时让大家学会用法律的力量积极保护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野生动物。

小编在此提醒,

生产、经营、猎捕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及其制品是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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