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波,曾用名于振泉,1925年5月出生,辽宁省康平县方家屯镇东小陵村人。1934年至1935年,在康平县东小陵小学读书。1936年至1947年,在东小陵等村为地主家扛活。
余波
1947年4月至6月,余波在康平县东小陵村任农会主席。1947年6月至7月,在康平县六区武装工作队当队员,正式参加革命工作。1947年7月至8月,在中共辽北地委训练班学习。1947年8月至1948年6月,在法库县二区武装工作队任组长(小队长)。1948年7月至1949年12月,在法库县二区政府(驻柏家沟)任战勤、公安、农业助理。1950年1月至4月,在辽西省行政干校(设在锦州)学习。1950年5月至9月,在法库县八区政府(驻赵贝堡)任秘书。1950年10月至1951年5月,在法库抗美援朝战勤支队第六大队任大队长,在朝鲜战场执行战勤任务。1951年6月至1952年1月,在朝鲜任法库战勤支队第八大队教导员。1952年2月至1955年10月,在法库县八区区政府、区委,任区长、区委书记。1955年11月至1956年5月,在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设于丹东)学习。1956年6月至10月,任中共法库县二区区委书记。1956年11月至1957年7月,任法库县农林水利局第一副局长。1957年8月至1960年6月,在辽宁省工农文化干部学校(设于锦州)学习。1960年7月至1961年10月,在辽宁省及沈阳市驻黑龙江省遣返外流人员工作团任副团长。1961年11月至1962年2月,任中共法库县调兵山公社委员会书记。1962年3月至1963年6月,在法库县慈恩寺公社任社长、党委副书记。1963年7月至1968年9月,任法库县林业科科长。1968年10月至1969年12月,在法库县“五七”干校任领导班子成员。1970年1月至1971年3月,在调兵山公社胡家大队插队,为“五七”领导小组成员。1971年4月至6月,任丁家房公社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7月至1973年9月,在法库县红旗公社任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1973年10月至1979年12月,在法库县林业局任党委书记、局长(林业站组长)。1980年1月起,在中共法库县委统战部任副部长、部长。1982年6月,任法库县政协副主席。1984年3月起,任法库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6年3月离休。
余波曾多次受奖。1947年,在法库二区曾2次获得物资奖励。1951年在抗美援朝期间立功1次,得过2次奖状,获得1枚奖章。1953年在普选工作中,受到物资奖励。1972年先后被评为法库县、铁岭地区机关的先进工作者。
2001年3月7日,余波因病逝世,终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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