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到城区购房、落户、工作、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申请到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数量持续快速增加,导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紧张问题日益突出,更为化解大校额、大班额带来巨大压力。

根据当前城区中小学校学位现状及化解大班额政策要求,2021年赣县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学位仍显紧张,为此,特面向社会向发布2021年城区学校学位预警,并就2021年春学期转学事项公告如下。

学位预警及教育保障

1.预警学校

赣县中学南校区、赣县中学北校区、赣县区第二中学、赣县区第四中学、赣县区思源实验学校、赣县区红金实验学校、赣县区城关小学、赣县区城关三小、赣县区城关四小。

2.教育保障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入学和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文件精神,上述学位预警的7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将从2021年春学期开始,严格按照“房户一致”(即学 区房屋权属证明和常住户籍一致)的原则审核转入条件,凡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不予受理其转入申请。如动态生源数小于当年学校学位数,届时将解除预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入(转)学对象。

2021年春季,赣县区稀金第二学校一至六年级拟各开设1个班,可在学位范围内受理符合赣县城区入学条件的转入申请;赣县区瀚思学校(民办)各年级均有少量学位,可接收自愿到该校就读的转学生。

2021年春学期转学规定

(一)办理原则

1.学位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必须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凡学位预警学校,春学期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2.户籍限制。赣县区户籍已满三个月,原在赣县区范围外就读的学生,因故需转回赣县区就读的,可申请转回赣县区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梅林镇户籍生由区教科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原在赣县区范围外就读的非赣县区户籍学生,其父(母)已取得赣县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居住证已满三个月的,可申请转入居住证核定居住地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就读(居住证地址为梅林镇的由区教科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区内限转。原在赣县区内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按下列原则受理转学申请:

(1)在接收学校学位有余量的情况下,乡镇学校之间可以互相转学,原在赣县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可转回户口所在乡镇学校。

(2)已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现申请更换就读学校,若申请转入学校属学位预警学校,不予受理其更换要求;区内乡镇学校学生申请转入城区预警学校就读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时间

1.申请材料受理:

(1)本学期放假前:2020年1月25日-1月28日(农历十二月十六至二十);

(2)下学期开学前:2021年2月23日-2月25日(农历正月十二至十四)。

2.查询转入情况:经审查,符合春季转入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准予转入学生名单将于2021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在转入学校门口公布,同时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

(三)办理地点

1.转入

(1)原在赣县区范围外就读的赣县区户籍学生(赣县区户籍需满 3个月),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可网上查询下载或到转入学校领取)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健康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学区学校教务处递交申请材料。

(2)原在赣县区范围外就读的非赣县区户籍学生,携带家庭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父(母)的有效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可网上查询下载或到转入学校领取)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健康证明材料,到居住证核定居住地所在乡镇的学区学校教务处递交申请材料。

(3)城区学区界定以学生本人户籍或其父(母)居住证核定的家庭住址,按照《赣县区2020年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界定学区学校。

2.转出

原在赣县区内学校就读,现需转学到赣县区外学校就读的,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生本人的电子学籍表后,直接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四)其它说明

1.高中阶段的转学,需遵循“同级互转”原则(即省重点中学转省重点中学),具体要求按《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遵照当前防疫规定办理。

2.凡在转学申请时提供虚假户籍、学籍以及其它信息的转学对象,不受理其转学申请,同时保留追究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3.从2021年开始,赣县中学西校区(赣县七中)不再招收初一新生。

附:城区学校转学咨询联系电话

赣州市赣县区教科体局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