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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了《<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导则》),目的在于贯彻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健康住宅开发建设工作。《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相关规范、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开展编制工作。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推出的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首次将应对疫情的相关内容纳入住宅建设中。

《导则》提出,住宅开发建设要适应人民群众对住宅健康性能的需要,优先解决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住宅空间、功能、设施、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健康引领,适度超前,满足老龄化、无障碍等实际需求,适应居家医养相结合新模式;安全方便,提升品质,落实绿色、环保、安全等要求,提升居住健康性、安全性和舒适度。

《导则》指出健康住宅应在满足住宅建设基本要素的基础上,为居住者提供更加健康的环境、设施和服务,保障居住者生理、心理、老龄化和卫生防疫等多层次健康需求,通过空间布局、功能设施预留或安装,满足安全、卫生等要求,适应居民生活规律和生活习惯,建设功能复合、持续利用、和谐健康的新型住宅。

同时《导则》中介绍,在住宅建设中应满足无障碍设施,保障居住者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与建筑工程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非接触式使用,主要指住宅门禁、电梯等设施的使用,借助智能技术支持,实现非接触的使用方式;同层排水系统,在建筑排水系统中,器具排水管和排水横支管不穿越本层结构楼板到下层空间、与卫生器具同层敷设并接入排水立管的排水系统;新风系统,为满足卫生要求、补充排风或维持空调房间正压而向房间供应经处理的室外空气的系统;直饮水系统,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管道供给居住者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等要求

《导则》作为山东省住宅建设标准,对推动山东省健康住宅发展具有指导意义,适用于全装修交付的新建住宅,同时《导则》中提到既有住宅改造也可参照执行。(孔文雄)

责编:张玲玲 刘璇

校对:张健

监审:陶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