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当下虽仍有心怀侥幸心理的驾驶人,但“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已经成为大部分人头顶上的“紧箍”。

近年来,沭阳交警也开启了严查、整治酒驾醉驾的时代。2020年全县因醉驾共吊销驾照311本!

下面我们公布被吊销驾驶证人员名单,请大家引以为戒:

以上311名驾驶员都是因酒驾被吊销驾驶证

禁止酒驾的宣传深入人心

交警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

但是还是有不少人抱着侥幸的心理

那......

等着你的就是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