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自1月21日16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将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在翼城、浮山、安泽等3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临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告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本轮预警不实施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本次预警增加部分行业企业协商减排措施。

预警期间: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市区规划区主干线路首班提前30分钟,晚班延时60分钟,边远线路晚班延时30分钟。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中学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3.室外作业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协商减排措施

1.尧都区和霍州市境内的燃煤电厂于2021年1月22日—25日,SO2、 NOx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35mg/m3以内,侯马市境内的燃煤电厂执行当地发布的管控措施;

2.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于1月22日0时—25日24时,烧结机和石灰窑停产;

3.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万吨石灰回转窑延长停产期限至1月25日16时;

4.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预警停产的烧结机石灰窑和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烧结机、竖炉、石灰窑均延长停产期限至1月23日16时;

5.山西建邦集团铸造有限公司执行侯马市规定的管控措施;

6.除侯马市外,其他县(市、区)的钢铁、焦化企业于1月22日—25日,产品停止汽车外运;

7.各县(市、区)要深入挖掘各类工业企业的减排空间,继续加大协商减排力度,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尽快削峰减时,把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