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一名女子曝光了一段视频,自己的大门被一名男子砸了,大半夜的,锁眼也被堵了。
据这名女子自述,这名砸门的男子是他的邻居,患有精神病,自己每天都生活在被这名男子支配的恐惧之下。
不是自己的大门被砸了,就是锁眼被堵了,就连门口的监控都没能逃脱这名男子的“魔爪”,这名女子说她害怕极了,心理压力极大,都快受不了了。
每天面对这样一位邻居,这名女子自感危险性极大,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估,不确定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于是这名女子便发了一段视频,寻求帮助,其目的也是想解决这件事。
咱们大家都知道,精神病患者其行为存在不确定、不可控性,在精神病发作的时候,不确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哪怕做出过火或违法的事,也没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但是咱们别忘了,精神病患者也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对他负有监管的责任和义务,虽然没办法追究精神病患者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追究其监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与监护不到位的责任。
对于这名女子的遭遇,我有两个解决办法,还望这名女子能够采纳。
首先:报警,遇到这事,报警就对了,让警察同志从中协调,并要求其监护人对损坏的物品进行原价赔偿,并赔礼道歉。
精神病患者损坏他人财物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却负有不可推脱的民事赔偿责任,监管不到位,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这就是他的监护人失职,必须赔偿损失并道歉,还要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二个办法:如果调解无效,或者其监护人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建议这名女子直接到法院起诉其监护人,理由同上。
自己监管不到位,导致别人财产受损,不管怎样、不管有何难处,赔偿必须到位。精神病患者虽然值得同情,但其监护人监护不到位的话,如此就不值得同情了。
对于女子被精神病邻居砸门堵锁眼的事情,各位网友有何高论呢?欢迎留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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