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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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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重点区域

严防森林火灾

• • 江阳区

1月17日上午,泸州市委副书记鞠丽带队督导调研江阳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泸州市委副书记鞠丽(左一)

鞠丽一行来到江阳区重点林区“方山”景区,实地察看了林区防灭火设施储备库、视频监控室和林区值班室,详细了解扑火队伍建设、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鞠丽强调,要以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抓实抓牢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和人民群众生命线。要加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宣传,提高宣传质效;要加强管理,提高防范能力。

• • 叙永县

1月16日,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弟波率督导组到叙永,专题督导叙永县森林防灭火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弟波(中)

督查组先后到麻城镇、落卜镇、两河镇、水尾镇、大石镇、向林镇部分村社和国有林场,重点检查了森林防灭火“五级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引导、隐患排查、应急物资、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情况。

徐弟波强调, 当前,我们面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力和挑战不断加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要进一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真实案例!前车之鉴!

近日,泸州警方查获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案例公布↓↓↓

 在泸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点火”,被拘留前崩溃:烧都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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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泸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点火”,被拘留前崩溃:烧都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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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教科书”式训话

视频截图

家门口贴着“防火令”

却在林地边烧火取暖

1月20日,泸州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村民潘某在村公路边等车时,觉得天气寒冷,在林地边一个自建的屋基坝内点燃杉树枝烤火取暖。

巡查的村社干部发现后立即制止并报警,泸州警方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了野外违法用火嫌疑人潘某。

潘某的家门口

就贴着防火令

经查明,潘某如实供述其接受过森林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的防火宣传,却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 潘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泸州市政府发布

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1月9日,泸州市政府发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2021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6月30日、8月1日至8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命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有效期为一年。命令全文如下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

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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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将剑戟多砥砺 不教山河起烽烟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连 线 → 泸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本期出品 → 泸州公安新媒体工作室

审定发布 / 谷 川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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