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满18周岁的洛阳市汝阳县内埠镇罗洼村的赵庭庭,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规定,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俗称“宅基证”),等待着宅基地获批后盖房子。当年年底,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下发。然而,因证件标注的“四至”位置不准确,赵庭庭至今也没等来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其间,赵庭庭家人每年不止一次前往村、(乡)镇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最终都无疾而终。
1月15日,河南青年时报记者赶赴罗洼村、内埠镇国土所、汝阳县国土资源局,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寻求问题解决之路。
13年前 办证交了3000块钱
“刚去村里加工寿衣了,一天能挣五十块钱。” 1月1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赵庭庭的母亲申芳。申芳今年56岁,有3个孩子,赵庭庭是家中长子,现在在武汉一家船舶公司做船员,至今还没成家。
“没有宅基地盖不了房子,影响娶媳妇儿”——这在农村成为一种共识,对于14岁就丧父的赵庭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2007年下半年,在村委党支部办公室,有我和申芳在场,当时的乡土地所所长狄延强、副所长张现绍、土地协管员黄会霞收取3000块钱,说是办证用的。”时任罗洼村党支部书记的赵汉京回忆,“证件下来后是他们(土地所)一家一户发下去的,钱和证都没经我手。”
赵庭庭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下来后,“等着分宅基地就是铁定的事儿了,证上标着四至,还盖有省里、县里的章呢。”申芳说。
申芳向记者展示宅基证
宅基证上方向错位 东西超过300米
申芳提供的这本编号为“汝集建(2007)字第1270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显示“土地使用者”为赵庭庭;“用地面积”167.2㎡;“用途”为住宅;“四至”为:东至罗套柱活墙,南至本主墙外根,西至翟王鑫活墙,北至本主墙外根;座落:村北;座向:座北向南;出路:人、水路南出。
证件中“四至”位置不准确,现实中东西之间超过300米
根据证上标注的位置,记者在罗洼村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东至罗套柱活墙”与“西至翟王鑫活墙”之间方向错位,有道路穿过。“距离在至少300米以上,那样的话这半个村子都是我家的。”赵庭庭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赵庭庭的宅基地到底在哪儿?带着疑问,申芳开始了她的寻找之路。“从村里到镇里,再到县里,每年都不止一趟地跑。”申芳认为,“我有证,为什么偏偏得不到宅子,就是要给个说法。“每次去问,见了村、(乡)镇上领导,都是先让回去等信儿,有一次把镇上一位领导惹恼了,说再催就把证给撕了,等到现在就是这个结果。”
“这么长时间,村、(乡)镇连续换了好几任,每次去问都说回家解决,有时候还把村干部喊来把我们带回去。”曾多次陪同讨说法的赵庭庭大伯赵现斌说。
求助无望的赵庭庭,把目光投向网络。2019年,他两次在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反映相关问题。内埠镇政府在2019年11月的回复(也是最近一次的回复)中称:“由于您反映问题时间跨度较长,调查过程需要核实较多证据,我镇国土部门与罗洼村两委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当中,待形成解决方案将第一时间通知您。”
办证前是否对宅基地现场测量成疑点
关于宅基地的申请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河南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三条对宅基地的申请做了详细规定: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发证得有个现场测量的程序,不是说办证就办证的。”汝阳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一男性工作人员称。
赵庭庭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批准的“四至”为何与实际不符?当年办证时,相关部门到底有没有进行现场测量?罗洼村党支部书记侯兴卫告诉记者:“2005年至今,大安乡历经撤销,并入内埠乡,再到2010年,内埠撤乡建镇,我们罗洼村也是转了一大圈,中间还归属过大安工业区一段。”
至于到底有没有对宅基地进行现场测量,对方并未回应。
“村里没有地了”,宅基地何时到手仍未知
据赵汉京介绍,前几年曾计划把村子西南角的一处宅基地给赵庭庭使用,对方没有接受。“旁边是臭水沟,我早就办好的证,为什么要别人挑剩下的?”申芳回应,“没人正儿八经给我提过,都是随口那么一说,也没问到底要不要,我也就没当回事儿。”
尽管2014年已从村支书位置上退下来,赵汉京至今仍关心村中事务,尤其是村民申请宅基地的事。去年4月,他在协调行政村退耕还林的荒地和渝龙公司占用的土地时,“腾出来8到10处宅子”,本计划将这些集体用地按规定分给申请宅基地的村民,但去年12月,他被通知去内埠镇纪委,介绍《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收费的事,“回来后腾地的事儿就停了下来”。
“我们村有1000多口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有20人左右,现有的建设用地都分到各家各户名下了。”侯兴卫说,“我们也很想办成(给村民批宅基地),可真的是没有地了。”
“村里没有地了。”内埠镇国土规划建设所所长郭建周也佐证了这一说法。
“经过这么多年的消耗,(地)确实没有了,想弄地只有通过调整,具体如何调整,镇上跟一家设计公司对接好了。洛阳天唯电子有限公司旁边有块地,土地性质变更后预留的有十几处宅子。具体情况还在跟县国土部门对接,要看能批多少指标。”郭建周说。
“根据规定,审批权限都已下发乡镇了,还得以镇和村为主,我们尽量协调,但需要一个过程。”汝阳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吕主任说。
“宅子这个事就像身上的伤疤一样,每次想起来会总疼一会儿,这么多年一直是这样……”申芳对记者说。
申芳在内埠镇国土规划建设所门口徘徊
1月18日下午,记者曾电话联系内埠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询问进展,该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记者随后发送短信说明事由,截至发稿前未获得回复。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
记者 范坤鹏/文图
编辑 夏赛赛
审核 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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