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养周报起始于 201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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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止,一共发布了 12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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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去年受疫情的影响,爬圈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余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疫情又有抬头之势,爬圈未来到底会如何呢?谁也无法预测。虽然不能预知未来,但是可以分析过去。过去一段时间发生了不少爬宠相关案件,今天就来谈谈我对他们的看法吧。
陆龟养老案件
12 月 22 日,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受理了一场案件。被告人代某在 2017 年通过网络以 1750 元收购一只苏卡达陆龟,并在饲养后送人。2018 年,代某再次以 6700 元收购一只辐射陆龟当宠物饲养。2019 年,他准备以 6200 元出售辐射陆龟时被警方查获。经鉴定,苏卡达龟和辐射陆龟均为国家保护动物。代某因买卖陆龟,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上法庭受审。
法庭上,检方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代某在市级媒体平台道歉,并支付寄养费用直至涉案动物死亡之日,及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费 1万元。
这件陆龟养老事件被很多爬友欢呼法律的进步,不过在此我有不同的观点。
1.代某并不是没有刑事责任。
这个案件检方具体的判决文书我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并未找到。如果法院按照检方要求判决,代某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是有刑事责任的,有坐牢的可能性。(依照实际判决来定,也可能不会。按照以往案例由于实际危害性不大,一般是缓刑而不会实际坐牢)。
代某所受的惩罚:
刑事责任
在市级媒体上道歉
承担陆龟养老费用
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司法鉴定费1万元
未知的其他费用如相应罚款等
可以看出代某不但不是幸运儿,反而比一般被抓的人(一般只有刑事责任和相应罚款)多了一些赔偿。
2.陆龟养老并不是代某饲养。
我看有爬友误以为是把陆龟交给代某养老,实际上是代某支付寄养费用直至涉案动物死亡之日。也就是陆龟还是要送有关部门里养,但是这个饲养的钱你来出。
可以看出代某是惨上加惨,不但要刑事责任,又要罚款,既养不了龟,还要出钱。不过龟一般在有关部门里寿命会减短,可能出不了几个钱就……这可能是唯一的“好处”了吧。
玉米蛇、豹纹守宫没收案
图片来自微博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某政府机关对一位爬友饲养的玉米蛇、豹纹守宫进行了没收且罚款的行政处罚。
很多人一定有很多问号????玉米蛇和豹纹守宫那是人工繁殖了多少代的物种,和保育更是打不上关系,说当事人违法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到底有法律可据嘛?
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来仔细看下告知书,书上写出机关认为当事人违反了《野保法》的第 27 条第 4 款规定而构成违法。
我们这里就不引用《野保法》的第 27 条第 4 款的具体条例了,因为在本案中没有意义(想看只需要百度野保法即可),我们直接跳到《野保法》最上面总则部分,第 1 章总则第 2 条内容如下:
可以看到在《野保法》明确写出,本法适用范围是【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就是【国保动物】(包括公约附录)和【三有动物】。
后一句话: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指前款规定的动物。所以不管《野保法》的第 27 条第 4 款写了啥,只要玉米蛇和豹纹守宫不在上述两个目录中,就根本不适用本法,所以告知书上以《野保法》条款来判决,是有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理论上,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撤回惩罚;但是对于一个小爬友而言,又怎么能这么清楚的钻研法律,反驳有关部门呢?乖乖受罚也许是一种好选择……
无罪陆龟案
前面的彷佛都是负面消息,这里就说个正面的吧。(信息来自厚启律师事务所)
2020 年 8 月,厚启所执行主任邓楚开律师办理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处理,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本案犯罪嫌疑人系一留学回国人员,任某外资金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出于培养孩子爱护动物之心,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只陆龟,后该陆龟被鉴定为濒危野生动物。
邓律师接受案件后,在侦查阶段即提出了要求公安机关撤案的辩护意见。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邓律师经认真研究,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辩护意见如下:
(1)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所收购的陆龟系野生还是人工繁育而成
(2)犯罪嫌疑人对于其所饲养的陆龟系濒危野生动物,主观上并不具有清晰明确的认知
(3)即便犯罪嫌疑人所收购的陆龟系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4)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属于疫情期间重点打击的对象
(5)根据检察机关的现有处理决定,对与犯罪嫌疑人行为类似的情况倾向于不起诉
(6)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刑事司法目的实现
最后检察机关综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后,对本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不多说了,此处应有掌声~,感谢邓律师的专业负责,让一位爬友又免受了牢狱之灾。
不过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当我在查询政府网站时发现,就光关于陆龟的不起诉书,今天 1 月 22 日发布的就有 4 个,总共更是有成百上千个,这还不包括其他动物的呢~
总体我们可以看出,固然有一些部门执法有问题,但是其中也不乏正确执法的人,我们也不能把有关部门“一棒子打死”,以后类似不起诉这样的事情会越来愈多。法律进展虽然很慢,但是还是向更好地方发展。虽然疫情带来了许多磨难,但是我相信未来是美好且光明的,愿爬圈新一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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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柬埔寨青年挖土挖出了神秘生物。国外网友都评论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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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物种生长于东南亚地区较干燥的地方,而且多数时间都躲在土壤底下,等到下雨时,它们便会出来挖洞和保存水,而圆润又柔软的身体,像充了气一样,看起来非常吓人,主要也是为了吓走掠食者。
台湾锹形虫新种
台湾锹形虫新种,宇老深山锹形虫 (Lucanus yulaoensis) 发表
一只身残志坚的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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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都很漂亮,但感觉有几款打理不是特别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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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研究的对象是阔趾虎 (Pachydactylus rangei) ,在国内爬圈偶尔会出现,常常被误以为是沙虎,其实它是厚趾虎的一员。它脚的形状很特别,全身半透明。
它的另一幅带荧光花色,在 UV 射线下完全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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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Internet
文 |Darwin,Venom
编 |D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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