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机械车辆在福寿西街与清平路交叉口附近清理路面积雪。(资料图)

1月22日,记者从市区清雪除冰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去年12月底降雪过后市区在清雪除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我市专门出台《潍坊市市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接下来,我市将坚持"以雪为令",随下随清,清扫、清运有机衔接,全力提高专业机械化作业程度,探索专业系统的机械化联合作业模式,实现清雪除冰科学化、机械化、绿色化、社会化,努力营造雪后交通顺畅、市容整洁的城市环境。

建立科学化预警机制

《方案》要求,各区要严密关注气象动态,遇到雪情,要利用各新闻媒体、报纸、倡议书、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及市民群众发布雪情预警信息。

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启动蓝色雪情预警。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启动黄色雪情预警。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启动橙色雪情预警。降雪量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时,启动红色雪情预警。

要将清雪作业费用纳入年度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设备、融雪剂等采购配套资金及专业化队伍设备检修,全面提升机械化清雪能力。各单位要于每年的11月10日前完成自有清雪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根据作业定额完成清雪机械、融雪剂定位配备,做好应对清雪除冰的全面准备。

明确清运雪作业标准

《方案》明确清运雪作业标准,主干道、重点路段、坡路、弯路、道路交叉口、桥梁要做到随下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其他路段执行相应的清运雪标准。

针对清运时限,规定小雪时所有道路雪后8小时内清运完毕;中雪主路雪后12小时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时主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36小时内清运完毕;暴雪以上,主路雪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支路、背街小巷雪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公园、广场、游园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停车场、台阶的积雪清理工作要在雪停后24小时内完成。其他路段的积雪清理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完成。

《方案》还对清雪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路清雪除净率要达到90%。支路清雪除净率达到85%,背街小巷清雪除净率达到80%以上。各类道路路面要无雪堆、无积冰、无漏段,清运达到雪堆无遗漏、无撒落。人行道同步清理达到露出路面,除净率达到70%以上。

公园、广场、游园的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台阶、停车场的清理,要以见界石为限,界石内无雪道、无冰包。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台阶等特殊地段要边下边清,确保安全畅通。

最大限度少用融雪剂

加强融雪剂使用管理,降低融雪剂对环境的影响。接下来,我市在清雪除冰时,将坚持以机械和人工为主、融雪剂为辅的方式进行清雪,最大限度减少融雪剂使用,提高清雪质量和效率,实现清雪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环保化,营造交通顺畅,市容整洁的城市环境。

各区的融雪剂采购与储备应于每年的11月10日完成,必须使用环保型融雪剂。要求各区建立融雪剂使用登记制度,根据天气预报,按照划定的清雪工作责任区面积,向责任单位定量发放融雪剂。每场雪过后,各区要及时将融雪剂使用情况上报。

清雪作业时,应先采取机械推扫,减少地面积雪厚度,再适量撒布融雪剂。原则上要求使用专用撒布机撒布融雪剂,主要道路严禁人工撒布。撒布融雪剂时要在重要的绿化带两侧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融雪剂撒布时溅入绿地。

含有融雪剂的积雪不能堆放于绿地、树池、人行步道及其融化后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区域内,不能排放于排水管道中。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必须及时运出,并倾卸到指定消纳场。使用融雪剂后,如果发生雪泥现象,限定在6小时内清完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