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一家新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考虑到以后在工程施工的时候会经常用到吊车,所以近期(2020 年 11 月)购买了一批吊车。请问我们单位在购进吊车时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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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3 号第五条规定,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起重机(吊车)作为工程机械需要依照规定上传资料,在免税图册中列示照片,属于免税车辆。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1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等,不属于应税车辆。

可见,2019 年 7 月 1 日前,符合列入免税图册管理的起重机(吊车)属于车辆购置税免税车辆;2019 年 7 月 1 日后,起重机(吊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

因此,贵司 2020 年 11 月购买的起重机(吊车)不属于应税车辆,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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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43 号)

五、挖掘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吊车)六类工程机械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45 号)中列示的混凝土泵车,钻机车,洗井液、清蜡车,修井(机)车,混砂车,压缩机车,采油车,井架立放、安装车,锅炉车,地锚车,连续抽油杆作业车,氮气车,稀浆封层车,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产(改装)或进口上述车辆时,

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料,统一在免税图册中列示图片上述车辆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已生产销售(即车辆合格证日期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且无法按本公告提交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中的免税目录办理免税。

七、本公告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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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71 号)

一、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