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21时许,西安公安阎良分局民警驾车巡逻某村村道上,突然发现有手电灯光在树上乱晃,起初民警以为是有人在浇地。

“这么晚了,而且天气这么冷,谁会在这时候浇地。”民警王铎说到。车开到灯光处后,民警发现树底下站有两名男子,正在用手电往树上乱照,形迹可疑。经过民警初步判断,此二人并非是在浇地,有可能是在捕杀野生动物。

武屯派出所所长郭华伟、民警王铎、韩乐立即下车对二人进行盘查。面对警方的盘查,两名男子支支吾吾,答非所问,目光闪烁,不愿与民警正面交谈。“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袋子里装的是啥?把你拿的东西全部放到地上。”民警责令其将手里的东西放到地上,并将塑料袋打开检查,发现此人手里拿的物品就是弹弓。打开塑料袋后,发现袋子里有鸟类尸体。

这时候男子眼见事情败露,才说出实情,两人是来打鸟的,民警立即追问到:“你们两个这么晚了,是怎么过来的?”另一名男子说:“我们两个是开车过来的,车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停着。”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至其车旁,对车辆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民警查获了一个弹弓、弹丸、手电,发现被捕杀的灰喜鹊1只、白头鹎3只、麻雀7只均为受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二人(阎良区武屯人)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民警教育,二人称幸亏民警赶到,及时制止了他们二人的违法行为,避免了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阎良分局将此案件依法移交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做行政处罚。

来源:陕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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