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那大镇印发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倡议市民 做禁放烟花爆竹新风尚的践行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每年因焚烧秸杆、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祭祀烧纸焚香等行为引发火灾案例层出不穷,这不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实施的严禁秸杆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城区道路祭祀烧纸焚香、严禁在城区露天烧烤、严禁寺庙道观燃高香、严禁土法熏烤和推进气代柴薪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简称“六个严禁和两个推进”)工作,是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氛围围具体措施。为此,那大镇人民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号召:

全年禁止在宝岛路——迎滨大道含外侧住宅小区——体育中心——美扶村委会潭乐村——东兴社区——横岭村委会东红队——蔬菜村委会书院村——南茶河(牙拉河)——中兴大道西延线(含铺仔、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容加油站)——雅拉农场——三级电站——宝岛路合区域及侨值农场——西联居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迫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行动配合,甘做禁放烟花爆竹新风尚的践行者,推动绿色健康生活新文明的传播者,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举报电话:110、12369

那大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日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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