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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市中小学研学的组织管理方式、安全保障、教育实效等向社会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1年1月22日。

意见稿中明确,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时,应选择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的旅行服务机构作为研学活动承办方;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旅行活动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征求意见稿中还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跟小编一起看一下。

关注一: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
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辖区中小学研学活动的管理职责,指导小学原则上不出京、中学原则上不出境开展研学活动。 建立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部门协同、保障安全的研学工作机制,研制区级管理制度。 统筹推进区域内研学基地建设。

关注二:两种形式开展研学旅行
学校自行开展研学的,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学校委托开展研学的,应选择依法注册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参照国家文化和旅游局颁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的旅行服务机构作为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方,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

关注三:签订协议书,并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学校在组织研学活动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目的、时间安排、出行线路、学习内容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应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加强和规范研学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向家长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关注四: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学校组织出京研学活动,应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将学生参加出京研学活动情况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依据和标准,不得与学生升学、毕业挂钩。 学校应为不参加活动的学生提供相关课程学习机会,确保学习效果。

关注五:确保学生 “旅有所研(学)”,避免“只旅不学”
学校要加强研学组织过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动设计与安排,行中做好活动组织与管理,行后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与提升。 完善研学评价机制,对学生参加研学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 不得以组织研学为名开展变相旅游,确保学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避免“只旅不学”。

关注六:制定保障方案,加强应急管理
各区教委和中小学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安全保障方案,强化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学校要主动监督承办方选择的食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的资格资质、服务内容、安全条件等情况。 研学活动一般应由校级领导带队,配齐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活动前,学校要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卫生教育。 学校要加强应急管理,明确学生生病或受伤等应急情况处理流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未名研学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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