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案中,当前网络犯罪呈现的五大趋势:
一是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迅猛。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的速度攀升,2020年达到了54%。特别是战“疫”期间检察机关办理的诈骗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网络实施。在所有网络犯罪中,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包括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高位运行,成为当前主要网络犯罪。
二是网络黑灰产形成生态圈,为犯罪持续“输血供粮”。黑灰产上游为犯罪集团提供技术工具、收集个人信息,或为导流获客、广告推广;中游实施诈骗或开设赌场等犯罪;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资金,构建起完整黑灰产生态圈。规模庞大的地下黑产密切配合,为网络犯罪持续“输血供粮”,成为网络犯罪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
三是犯罪手段花样更新。网上网下、境内境外、虚拟现实相互结合,网络犯罪手段方式交织升级。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网络诈骗手法多达6大类300多种,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
四是犯罪主体呈现向“三低”人群发展的态势。网络犯罪非接触性降低犯罪悖德感和罪恶感、超长的黑灰产业链细化犯罪分工,降低犯罪专业门槛,加之超高的收益,致使大量法律意识薄弱、社会经验不足的人步入犯罪“陷阱”。网络犯罪主体开始向低龄、低学历、低收入“三低”人群发展,一些在校学生、社会务工人员都深陷其中。
五是犯罪危害叠加升级。网络犯罪危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层面相互交织传导,社会危害“量”的积累往往短时间内导致“质”的突变,敏感的生活“小”信息往往会酿成严重的社会“大”事件。
郑新俭同时还表示,此前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日还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办案流程为脉络,以事实证据审查为主线,对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提出了规范指引,对办案技术融合、一体协作办案等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更好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网络治理,维护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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