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化妆品消费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前化妆品产业发展情况、技术工艺水平、监管环境与立法之初均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为此,国家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条例》,确立了注册人备案人、标准管理、原料分类、质量安全负责人、风险监测评价、信用体系、责任约谈等一系列新制度,形成了化妆品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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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国家药监局加快《条例》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工作,1月14日举行2021年首场新闻吹风会,介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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