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早知道播报,1月26日,被羁押15年后,曾因强奸杀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志超,于今年1月13日被山东高原再审改判无罪。此后,张志超向山东省临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请求申请国家赔偿总计788.9万元。2020年6月6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处称,他日前已收到短信通知,临沂中院已立案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她的遗体在一个月后被人在男生厕所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当时尚不满16岁的张志超被认定强奸并杀害了该女生。

张志超自2005年2月12日被收押,至2020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判决宣告无罪,共被羁押了544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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