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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林镇牛家佃原公城行政村下马村村民小组长王浩浩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4年1月28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2013年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到户。同年3月,时任原牛家佃乡公城行政村下马村民小组长王浩浩以给村民平分扶贫款为由,向王某某收回扶贫款1000元。2020年12月10日,王浩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集义镇郭东村党员孙焕违法开垦林地问题。2018年7月6日,宜川县石台寺国有生态林场接到陕西省林业厅卫片执法疑似图斑线索,后经宜川县林业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地系孙焕于2016年10月私自开垦林地、破坏地表植被造成,毁坏植被面积997平方米。7月30日,宜川县林业局对孙焕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对非法开垦997平方米林地处以1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5日,孙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英旺乡羊道村民原小组长兰双喜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兰双喜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干部,本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然其纪法意识淡薄,将村集体耕地承包给村民用于渡假村建设,明知承租人违反合同转租而不予以阻制,明知驾校违法占地的情况下担任驾校的挂名监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0年11月19日,兰双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秋林镇公城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王延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4年1月28日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2013年扶持农村贫困人口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到户。2015年2月,王延辰担任公城行政村支部书记后,原支书王某某将该6000元扶贫款移交给王延辰,王延辰明知该项资金属于扶贫资金的情况下,将6000元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2020年11月19日,王延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丹州街道定阳村党员何福违反生活纪律问题。2013年7月22日,何福的亲家周明星,因开发商品房周转资金不足,与宜川县郭俭村村民尚某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30万元,何福为担保人。借款之后,周明星因资金周转不顺为由拒绝清偿本息,何福用自己的钱清息十个月共计6万元之后,也再未履行担保人义务。2020年9月25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将何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2020年12月2日,何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宜川县丹州街道北窑一组村民小组长贺来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问题。2014年6月11日,贺来帮和北窑村一组保账员吴某杰、村民赵某学为北窑村一组、二组安置房办理建设手续时,工作结束后,在福香园酒家用餐,饮用酒水一瓶,餐费共计支出183元;同年6月24日,因同一事由,贺来帮、吴某杰、赵某学、肖某焕四人又在福香园酒家用餐,饮用啤酒28瓶,餐费共计支出277元。以上两项餐费共计460元。2014年8月4日,经贺来帮审批,将这460元在北窑行政村一组组集体账务中报销。2020年11月23日,贺来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集义镇集义行政村村支书高胜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7月以来,高胜殿同志作为集义村村级“河湖长”直接责任人,未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保洁、河道整治工作,导致集义村河道两边和河道内环境卫生差,经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多次督促整改,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2020年11月25日,高胜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集义镇南坡行政村小组长李红仓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李红仓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却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南坡村秋翻地和秸秆还田工作滞后,经包片领导、村支书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25日,李红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集义镇薛家坪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兼薛家坪村东队、下庄村小组长张安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安新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却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下庄村秋翻地和秸秆还田工作滞后,经包片领导、村支书多次督促整改,仍未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23日,张安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丹州街道北斗村党员武金胜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2014年11月19日,武金胜长子武某某在王某某处借款20000元,月利率为2分,用于果园投资,武金胜也在借据上签了字。借款后,武某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019年4月3日,经县法院调解由武某某夫妇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8000元,武金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某某偿还了10000元后,再未偿还,武金胜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8月25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武金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2020年12月6日,武金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集义镇桌里行政村民政协理员张殿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张殿玉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却违反工作纪律,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死亡人员仍领取养老保险金。2020年11月30日,张殿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丹州街道定阳村小组长李幸运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9月25日定阳行政村召开两委会,安排部署了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村民小组长负起责任,于9月29日前整治完成。李幸运接到通知后,因自己家里农活忙就没有按照街村委会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导致李家畔村民小组路边和村庄里多处堆积生产生活垃圾;后经定阳村支部、村委会也多次督促,李幸运仍未安排村民打扫卫生。2020年10月16日,李幸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宜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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