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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兴市元竹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吉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至2018年,某企业先后7次为元竹小学提供赞助款,马吉良擅自决定将上述赞助款以“绩效补助”名义发放给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累计发放8万余元。2020年10月,马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失分局聘用人员成功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和礼品的问题。2017年至2020年,成功在受聘于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失分局期间,先后4次收受辖区内企业所送的面额1000元购物卡3张、硬盒中华香烟3条。2020年8月,成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泰兴市供销社过船分社召集人曹力九用公款支付私人聚餐费用的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曹力九多次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私人聚餐费用以“过船供销社招待费”名义在市供销社财务账户上进行报支。2020年5月,市供销社党组给予曹力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5610元。(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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