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法治与吏治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与否的的标准,而我国古时的封建统治延续千年,难道就毫无可取之处吗?你可能不知道,被西方普遍认为独裁无知的中国封建王朝也是存在法治与吏治的。宋朝,无论从经济还是体制来说,都堪称我国封建统治的巅峰时期,这一时期的政治体制可以说对我们回看过去最具代表性,今天就让我们重回宋朝,看看我们今天的治理模式是否有着当时法治与吏治的影子。

那么我们该如何分析当时的治理体系呢?著名宋史研究学者邓广铭先生就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吏制。类似于今天的政法体系,当时执掌刑法、整顿吏治的官员自成一派,独立于其他官僚系统,对行政官员有着一定的督促作用,他们就是“通判”和“孔目”,要知道在宋之前,翻遍史籍也鲜有相关记载,可见宋朝一代在法治与吏治上的进步,那么他们具体有什么职权呢?

宋朝建立于盛唐的废墟上,割据藩镇辖制失衡导致王朝覆灭的教训显然影响到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通判一职就是由此设立的,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将执掌军政命脉的众武官们遣往地方任知州,并由中央任命通判施以钳制。宋法规定地方行政命令必须经过知州和通判的共同签署才能生效,而且通判还拥有对相关制度的参订议定、对官员的监督考核之能,故通判又有“监州”之称,这一模式避免了地方官员肆无忌惮地任人唯亲、贪赃枉法、胡作非为,就如同今天的检察院与纪检委之责。

除此之外,中央在地方还设有孔目一职,妇孺皆知的《水浒传》故事里的铁面孔目裴宣,孔目就是指代的这一官名。其实孔目这一职位唐朝时期就已经有了,宋代此职与前朝类似,主要负责辖区的司法、财政及人事等,并协助地方行政长官处理日常政务。不过起初孔目由地方最高官僚选拔任命,后来才渐渐变成由中央指派。特别一些地方人口基数过大,事务繁杂,地方孔目可能不只一个,而且权责分明。渐渐的,孔目职权越来越大,其平常政务日渐有了中央相应长官的影子,比如负责司法的类似于中央的刑部侍郎,管账目的类似于户部侍郎,调控人事的则很像吏部侍郎。而且当时的法律规定,地方的刑事案件处理除了必须经过地方官员核准外,还需经过执掌当地刑狱的孔目同意。

中国法学开山著作《韩非子》表明,一个政权如果能做到有法可依,有律必行,纵使外焦内困终亦有扭转之机,不过保障政权稳定、人民生活的律法各朝都有,那为什么不是每个朝代都能实现政通人和,盛世常驻呢?归根结底还是“行”的问题,怎样行?如何行?还是要看执政集团是否设立了科学的政法体系,施行国政的要点上是否有官员驻守。宋朝的政法体系就结合前世之失,并充分考虑自身的朝局特点开创了由中央统筹,独立于普通官僚体系的官员、司法监察体系,在外患不绝的情况下,依旧开创了足以影响整个华夏的盛世。

不过可惜的是家天下的封建治理体系,终究不能避免权力过于集中,统治不能长久清明的局限性,纵使富甲天下,但大宋的繁荣依旧是虚有其表、昙花一现,在众多游牧民族的铁骑下,在自身腐败日深不可遏制的情况下,赵氏王朝也不过支撑了短短几百年。

人类社会的发展从不是断层式的,我们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这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历史宝库,里面有着我们祖先经世治理宋朝的许多智慧,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盲从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相信我们定能走出一条姓华名夏的独特发展道路,再现盛世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