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泰艾普(300157.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公告中提及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清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出具了两份执行证书(2020)京中信执字01201、(2020)京中信执字01200,执行标的分别为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8,717,909.16元和保函赔付款本金欧元7,201,760元及罚息、公证费、律师费等。

因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现已移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公司近日收到两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1)京0108执1441号、(2021)京0108执1438号《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关于公司与北京银行公证债权文书纠纷,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作出的(2020)京中信执字01201、(2020)京中信执字01200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于2020年11月20日向本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已立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