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开展反窃电“政警企”协同执法,在付畈社区等地查出多个窃电用户。

在协同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用户私自架设电线,越过电能计量装置,违规使用国网电能。这些未经过专业人员架设的电线,位置隐蔽、线路复杂,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发现窃电行为后,县发改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再拆除违规线路,并当场向用户下达《违约(章)用电、窃电通知书》。

图文:查章维责编:程千

编审:程小年 詹 松编审:童志勇

投稿:cnqichun@163.com

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

(更多资讯请关注“传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