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云南六旬老人,连续作案36年,累计杀死15人,最终被判死刑
开始犯罪
1958年,作为贵昆铁路修路民工的钱永昌,和大多数民工一样,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劳作。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与一名女民工相识,干柴烈火相互碰撞,二人发生了关系,因害怕丑事被公之于众,在“一不做二不休”思想的怂恿下,这位普通的民工将人杀死,事后他并没有感觉到一丝愧疚,甚至没有一丝恐惧,而是和往常一样,继续着他的民工生活。
然而,这才是他刚刚走上犯罪的道路。
1960年,钱永昌与他人发生矛盾,并将其打成重伤,然而这次他没能侥幸逃脱,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关押于昆明市看守所。但这并没有使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出狱之后反而变本加厉,一次一次触犯法律的边缘道德的底线。
1962年,他又犯了盗窃罪,在昆明市劳教所服役;1964—1967年间,又因盗窃罪获刑至1973年;而后在1984—1994年间,又因越狱和诈骗,被安排在煤矿接受劳动改造。
走向深渊
一次一次的入狱获刑劳动改造并没有唤起钱永昌内心深处的一点点善意和人性的光芒,反而更加激发了他的报复欲望,在犯罪的这条不归路上一路向前。
1994年1月2日,钱永昌刑满释放回到老家路南县板桥镇,变本加厉杀人如麻。1994年8月,他杀害了一名男子,据调查,该男子为广西柳州的一名的银元贩子。
同年10月,这位疯狂的杀人恶魔在贵州省贵阳市被发现,然而他的罪行被没有停止,一位虫草商人的生命也葬送在了钱永昌的手中。这场杀人案一共涉及到15人,凶手随后消失不见。
钱永昌的那颗心早已被恶魔吞噬,他杀人如同踩死一只蚂蚁般随意和残忍。
落入法网
没有一次犯罪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钱永昌也不例外。
涉及十五条生命的连环杀人案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案发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在警方的日以继夜不断努力下,最终找到了此案的知情者,据了解,作案凶手是一位年近六十岁的老人,名叫钱永昌,这位老人长相很有特点,鼻子下面长有一颗板板正正的黑痣,让人看了十分害怕,据了解,钱永昌出生于云南省路南县。早在1978就在路东煤矿服过刑。
之后路南警方紧急调取档案进行查阅,终于有所发现,两名钱姓犯人浮出水面,警方反复调查研究,确定钱永昌就是其中一名凶手。因此,云南省迅速动员全省对其实施抓捕,并将钱永昌的照片发到每位警务人员手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得到了可靠线索,警方随即对钱永昌展开抓捕,将其在一辆即将从泸西开往师宗的小客车上成功抓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次抓捕计划取得成功,杀人狂魔终于落入法网,真是大快人心。
法律当然也不会轻而易举地放过这个恶魔,在警方的审问下,钱永昌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数罪并罚,
最终,钱永昌被依法判处死刑。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其实每个人生下来本性都是善良的,只是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钱永昌也一样,只是他不满于贫困的生活环境,看见别人合家团圆,幸福欢乐,才更凸显出的他的孤独与不同。
因此他才会心理扭曲麻木不仁,失去了人性中那些原本的善意,一步一步被心中的恶魔吞噬,走上了不归之路。只希望那些被他杀害的人,在天堂没有恐惧、没有抢劫,有的只是安稳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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