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14次工作会议,其中审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的首发申请。

招股说明书披露,福莱新材本次计划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6.94亿元,将用于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尽管福莱新材已迈入上会的“门槛”,IPO之路看似一片坦途,但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发现,该司在财务数据、关联关系、信息披露方面依旧存在诸多问题。

大客户疑点重重,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

福莱新材成立于2009年6月8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广告宣传品打印、产品标签标识及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领域。

福莱新材所在的行业门槛较低,众多的中小企业纷纷涌入该行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1-6月,福莱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0.96亿元、12.12亿元、12.69亿元、5.0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84亿元、0.74亿元、1.03亿元、0.34亿元,公司业绩波动起伏较大。

招股说明书披露,福莱新材旗下公布财务数据的9家子公司中,在2020年上半年共有8家子公司处于亏损,其中,浙江欧仁亏损幅度最大,同期共计亏损652.71万元。

与此同时,福莱新材应收账款长期处于高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数额分别为1.86亿元、2.03亿元、1.89亿元、2.09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也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分别为7.00、6.23、6.48及2.55。

福莱新材报告期内经销销售金额分别为8.71亿元、9.74亿元、9.74亿元、3.4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0.12%、81.35%、77.71%、69%;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营收需要仰仗经销商,但公司的经销商的把关却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报告期内,郑州欣盛达广告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盛达”)为福莱新材前五大客户,相关销售金额分别为2921.13万元、2910.08万元、3892.23万元、1511.26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欣盛达成立于2015年12月,其只在2016年年报披露了财务数据,当年营业总收入为402.86万元,净利润为-36.63万元。

该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但直到2019年年报中,其唯一股东邓素芳的实缴金额仍是0元,并且2016年至2019年的年报中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

福莱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欣盛达的销售收入还包含了同一控制范围内的河南欣亚达广告材料有限公司,但该司直到2019年年报中实缴金额仍是0元,且2016年至2019年的年报中社保缴纳人数也均为0。

无独有偶,重庆新峻豪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峻豪”)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上半年均位列福莱新材前五大客户,福莱新材相关销售金额分别为3033.11万元、2737.83万元、952.27万元。

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新峻豪同样只有2016年年报披露了财务数据,当年营业总收入为34.03万元,净利润为-88.69万元。资产负债方面,新峻豪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只有33.36万元,其负债总额却为32.04万元。

此外,新峻豪的有关收入也包含同一控制范围内的其他9家企业,但只有重庆明红广告有限公司披露过财务数据,据该司披露的2013年、2014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42.71万元、170.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0.44万元、-12.84万元。截至2014年年末,重庆明红广告有限公司资产总额只有86.18万元,负债总额却为78.9万元。

福莱新材所披露的部分前五大客户,在2016年资不抵债且亏损后,却能进行大额采购,不知公司对此如何解释?是否存在财务作假的行为?需要公司给出答案。

关联关系混乱,利益输送质疑待解

经鉴上市公司课题研究组发现,除了财务数据真实性遭受质疑,福莱新材还有诸多关联关系未披露、或存利益输送之嫌。

招股说明书披露,福莱新材广告材料营销中心内贸部总监为丁华平,其目前还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工商资料显示,报告期内,丁华平还集中注销了5家他本人出资成立的公司(郑州莱丽、广州市中鄂贸易、北京众歌贸易、成都众歌贸易、上海众戈贸易),这5家公司无一例外都是从事广告材料、写真喷绘材料销售等福莱新材主营业务的内容。

对于上述公司的情形,福莱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却只字未提!公司与上述公司是否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我们不得而知。

此外,福莱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截至2016年末,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实际控制的全部21家经销主体均已停止经营,并开始陆续注销;其中关联自然人张可善持有多家公司股份。张可善系在运营历程中招聘的骨干业务人员,可见其与福莱新材的业务存在重要关联性。

据工商资料显示,张可善在2018年出资成立嘉兴尧迪数码喷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尧迪”)并担任执行董事,随后又迅速退出该公司,但其配偶刘燕目前仍然担任该司监事。

嘉兴尧迪从事数码喷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业务,福莱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为何不披露该司的相关情况?福莱新材与嘉兴尧迪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现象?

此外,招股说明书披露,福莱新材从自然人沈强处租赁五套房产作为员工宿舍;但据知情人反映,沈强曾在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实际控制的砂威工作过。

不知沈强目前是否还在福莱新材处任职?其把房产租赁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对于沈强的信息,在招股说明书中为何没有如实的披露?截至发稿,福莱新材的上会结果还未公布,但以上诸多问题,或将对福莱新材的发展造成较大阻碍。

来源:经鉴综合IPO日报、每日财报、资本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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