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入伍20年转业到乡镇工作的,我的工资是不是可以参照目前本单位的一个07年到乡镇工作的人。比方说他的打卡工资3000,公积金3300。我也可以享受和他基本一样的工资和公积金,就算相差的话也就是几十块钱或者1-200块钱。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去年没有在地方工作,没有地方工资。那么我们公积金参照什么为依据发放呢?
答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来信。您于2021年1月22日咨询的“转业干部确定工资及公积金参照什么标准依据”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选择计划分配的转业军官工资套改,贯彻执行的是《关于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08〕8号)文件,其中对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确定为:
(1)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上述办法,不涉及职务确定等问题。
(2)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如基本工资低于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基本工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上述办法,不涉及岗位(职务)确定等问题。
(3)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待遇,按同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规定执行。
(4)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您提到的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的公积金缴纳问题,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果您是2020年1月调入乡镇单位,您所在单位应按照您2020年1月的工资,核定您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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