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到婚纱是所有人都羡慕的爱情,但是爱情是需要双向奔赴的,当彼此的感情不平衡的时候,必然会出现矛盾,失恋是几乎每一个年轻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失恋过后,总要振作起来,开启新的生活,但是有的人却从失恋的阴影里走不出来,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近日,一则“女子失联后跳湖自杀身亡,家属向其男友索赔157万”的新闻引发关注。

据了解,2020年8月22日凌晨,22岁的丽丽(化名)在安徽巢湖边自杀溺水身亡。在此之前,丽丽与男友阿浩曾因分手问题发生过剧烈的争吵,阿浩提出分手且态度坚决,丽丽见无法挽回,冲动之下竟然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对于丽丽的父母来说,失去女儿丽丽让他们无法接受,并认为丽丽的离开他的男友阿浩有着无法推卸的责任,遂将阿浩诉至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索赔157万。

据了解,2020年8月21日晚上,丽丽出去和朋友聚会,朋友拍的朋友聚会视频显示丽丽很开心,情绪也很正常。22日0点40分左右,丽丽被男友阿浩接走,然后二人离开,在1点38分时,丽丽发朋友圈说,“最终我失去了活着的意义”。

凌晨2点多,小区出口处视频和保安证言证明,阿浩和丽丽争吵激烈,并走出小区,3点左右丽丽溺水身亡。丽丽的父母认为丽丽年少美丽、健康活泼,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绝无轻生和自杀的可能。

在丽丽父母看来,在丽丽表达有轻生情绪的时候,阿浩不仅不安抚,仍与之争吵,甚至在深夜将丽丽带到巢湖岸边,置有轻生念头的丽丽于危险境地。而且在丽丽溺水处有2米多的浅水区,如果阿浩及时制止和施救,丽丽不会溺亡的。

在2020年9月7日,丽丽父母提起诉讼,要求阿浩赔偿157万余元。

巢湖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死亡通知上明确了丽丽是溺水身亡,而且并没有被认定为刑事案件。

从丽丽父母的诉状中表明了丽丽因为感情纠葛,情绪失控有轻生的念头,并指责阿浩的过错在于置有轻生念头的丽丽于危险境地,并没有及时制止和施救,以及采取妥当的方式施救。从这些说法中可以认定丽丽是自杀身亡。

丽丽出生于1998年,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丽丽在父母的店里工作,具有正常的工作、社交能力。从在公安机关形成的多份询问笔录中均详细地说明了,在事发夜里,丽丽与多名朋友在一起娱乐打牌,情绪并未见明显异常情况,甚至是开心的。

关于丽丽的自杀行为与阿浩有没有关系呢?法院认为,事发夜里,丽丽与多名朋友在一起娱乐打牌,情绪未见明显异常情况甚至是开心。在阿浩提出分手时,丽丽始终在挽回,情绪一直处于激动中,可见丽丽的轻生行为与阿浩的情感纠葛有关,也可以说是因阿浩坚决要求分手导致的。

但是,丽丽与阿浩因感情上的“合”与“分”,并不一定导致另一方置于某种危险境地的结果,无论阿浩要求分手的原因是否为道义所容,其行为均不能认定为法律上的“先行行为”,不能认定属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公安机关作为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并具有丰富刑侦经验的权力机关,未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阿浩对丽丽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

在本案中,从现有的证据看阿浩与丽丽的父母对于丽丽的死亡均没有过错,但是对于丽丽的死亡确实对其父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特别是精神打击,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一审酌定阿浩补偿丽丽父母20万元。

据了解,案子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没有上诉,丽丽父母也接受了这一判决结果。

在恋爱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是不可预见的,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恋爱行为负责,同时也要对家庭对长辈负责,谁都不想感情破裂,但是感情的问题是不可以强求的。在面对失恋分手时一定要理性对待,你的生命不只是你自己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请珍惜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