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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缩影

但总有那么一些“任性”的人

对交规置若罔闻

闯红灯、违停、违规载人.....

@福州电动车主们注意

整治电动车闯红灯

福州再出实招

即日起

市公安交管部门、市委文明办

联合推出

福州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有奖举报平台

1月28日起

市民在日常出行中

如发现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可进入“福州微文明”

或“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进行举报

福州交警将会对举报信息

逐一审核把关、调查核实

举报成功的市民可获得20元奖励

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

对被举报属实的闯红灯人员将依法处罚

被举报属实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人

将收到【福州公安】的违法短信通知

并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20条、第30条第2款规定

将处以50元罚款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联合文明办

“入家门、入单位、入企业”

进行通报、劝诫

市委文明办将定期

对交通不文明问题突出的单位、企业

进行约谈通报

并在文明创建考评中

进行扣分等相应处理

 【文明出行】福州再出招!举报电动车闯红灯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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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福州再出招!举报电动车闯红灯有奖!

市民如何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

拉动下图,

快速了解!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文明交通工作

实招频出,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

不仅注重对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引导

同时也对不文明乃至违法行为

集中发力、精准整治

01

组织企业签订

文明交通责任状、承诺书

引导企业

将“文明交通”条款纳入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将文明交通工作纳入

工地日常“双随机”专项检查

市委文明办、市国资委、市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在文明交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通知》,1月28日起,“文明交通”条款将纳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各级国资部门及各市属、县(区)属国有企业等将把“文明交通”作为重要条款纳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并落实履约考核。

各级建设部门将把施工单位、工地项目部开展文明交通工作纳入工地日常“双随机”专项检查内容,组织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加强检查。

同时,各级国资、建设部门、各市属、县(区)属国有企业等将积极推动所属企业或合作企业签订《企业文明交通管理教育责任状》和《职工文明交通承诺书》,切实提升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02

针对非机动车、行人的

交通违法行为

“入家门、入单位、入企业”

进行通报、劝诫

从2020年11月起,针对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委文明办联合交警部门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后“入家门、入单位、入企业”进行通报、劝诫,要求违法行为人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单位负责人签订文明出行管理教育承诺书,并加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

03

对文明交通工作

落实不到位的

文明单位(校园)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文明单位(校园)

成绩被扣分

2020年11月以来,根据市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交通违法情况,市委文明办持续约谈文明交通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的负责人。

市文明委高度重视文明交通工作,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违法情况特别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违法情况,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校园)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校园)参评对象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分、取消参评资格、降级等措施,情况严重、问题突出的将撤销荣誉。

04

2021年1月起

福州市根据配送人员电动车交通违法情况

对配送企业电动车号牌配额

实施动态管理

2020年12月,市委文明办、市公安交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快递外卖行业强化对全体人员,特别是兼职的“众包骑手”文明安全出行的管理教育,进一步优化发单派单规则,合理规定配送时间,优化管理评价规则,避免因考核机制不合理导致配送人员闯红灯、逆行。同时根据配送企业职工电动车交通违法情况,自今年1月起,我市对配送企业电动车号牌配额实施动态管理。配送人员交通违法次数多,所属企业电动车号牌配额将减少,而被核减的号牌配额将增加给在文明交通中表现良好的企业。

文明,对我们每个人来说

也许只是红灯前停下的一小步

对城市来说

却是走向文明的一大步

一起加入我们

争当文明福州的守护者

做“随手拍”文明监督员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有福之州

将会因你而更加美好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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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福州微文明 综合编辑:仓山微文明